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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6-03-17 来源:龙湾人大 字号:[ ]

2026年3月13日龙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7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6年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创新运用监督方式方法,打造人大监督硬核成果,为我“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全力建设“一区五城”,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龙湾样板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生动展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区域图景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6年常委会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2026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民侨工委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及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各街道人大工委关于2025年度工作情况和2026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负责。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残疾人保障服务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

(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2025年度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与环保工委负责。

(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创新温州主引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民侨工委负责。

(八)听取和审议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资工委负责。

(十)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6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本届以来相关民生实事项目运行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负责。

(十)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村集体资产征后安置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资工委负责。

(十)审议区监委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书面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负责。

(十)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龙商企业回归投资发展工作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民侨工委负责。

(十)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负责。

(十)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东部枢纽新城”推进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与环保工委负责。

(十六)听取和审议副区长履职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办公室等负责。

十七)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关于区九届人大以来暨2026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负责。

(十)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职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财政经济工作监督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及全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关于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七)审议区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书面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九)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十)听取和审议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关于2027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表决重点部门预算(草案)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十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十二)听取和审议关于本届区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2027年度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十三)听取和审议关于本届区政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2025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上述报告,请区政府按照监督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出,由预算工委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民侨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资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上下联动)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负责。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认真做好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加大审查纠错的力度和刚性,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地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坚持践行备案审查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继续健全第三方协助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对街道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推动全区备案审查工作扎实开展。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宣传力度,讲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备案审查故事。

五、区人大常委会交办各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清单

(一)组织召开街道居民议事会年初和年中两次会议,听取和讨论街道办事处工作报告、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情况报告、街道民生实事项目报告等;(二)听取和讨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履职情况报告;(三)听取和讨论街道办事处工作部门以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派驻街道工作机构年度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工作评议;(四)组织对2026年街道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开展本届以来街道民生实事项目运行情况“回头看”;(五)组织对街道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加强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将街道重点支出、专项资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绩效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六)组织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七)负责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综合协调等工作;(八)开展“三推两助双岗建功”代表主题活动,组织区人大代表中心组、代表小组对街道辖区内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方面的重大事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建设计划落实和重点项目等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落实“四张清单”和“五步工作法”要求,有效服务中心大局;探索开展跨区域代表视察、专题调研活动,增强活动针对性与选题精准度;(九)督促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派驻街道工作机构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及街道居民议事会成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开展本届以来议事会成员建议办理“回头看”;(十)做好街道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把好代表“入口关”,不断优化代表结构和素质;统筹谋划街道居民议事会成员换届选举工作;(十一)加强人大代表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依托数字赋能完善代表履职评价;坚持“代表进网格”,组织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选民对其履职情况的评议和监督,实现本届内区人大代表述职全覆盖;(十二)落实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要求,健全工作制度,做到区人大代表和街道居民议事会成员全覆盖进站、全员“亮身份”;制定全年活动计划,统筹组织实施“周三代表有约”、国家机关和人大代表进站活动,围绕宪法集中学习宣传教育等,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及代表的积极作用;立足发展需求探索设立产业(行业、专业)代表联络站(点),推动代表联络站(点)、基层立法联系点(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与政府、司法、基层自治等民主载体融合贯通,打造有辨识度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十三)加强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履职交流,选拔优秀人选参加区级代表履职分享会,激励代表在履职岗位和本职岗位上担当尽责;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六个60”代表履职风采宣传工作,讲好人大故事、代表故事;(十四)提升“一街一品牌”质效,完成调研课题或创新亮点项目1-2个;(十五)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