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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6-03-13 来源:龙湾人大 字号:[ ]

2025313龙湾区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0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创新运用监督方式方法,打造人大监督硬核成果,为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龙湾样板,高水平建设温州湾新区、高质量打造“一区五城”,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5年常委会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2025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及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负责。

(三)取和审议各街道人大工委关于2024年度工作情况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负责。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交办全区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区监委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负责。

)审议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关于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书面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负责。

)市人大代表述职

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负责。

二、围绕共富样板创建组合式监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2024年度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与环保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民侨工委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残疾人保障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工作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资工委负责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交办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综合交通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与环保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村集体资产征后安置落实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资工委负责

(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未来社区建设及运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与环保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龙商企业回归投资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民侨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6年度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财政经济工作监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关于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书面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和“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关于2026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表决重点部门预算(草案)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十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上述报告,请政府按照监督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出,由预算工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上下联动)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民侨工委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村与资源保护工委负责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认真做好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加大审查纠错的力度和刚性,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地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坚持践行备案审查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继续健全第三方协助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对街道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推动全备案审查工作扎实开展。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宣传力度,讲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备案审查故事。

区人大常委会交办各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清单

组织召开街道居民议事会,听取和讨论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情况报告、街道民生实事项目报告等;听取和讨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履职情况报告;(三)听取和讨论街道办事处工作部门以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派驻街道工作机构年度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工作评议;组织对街道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对街道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加强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将街道重点支出、专项资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绩效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组织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负责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综合协调等工作;结合代表主题活动,组织区人大代表中心组、代表小组对街道辖区内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方面的重大事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建设计划落实和重点项目等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落实“四张清单”和“五步工作法”要求,有效服务中心大局(九)督促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派驻街道工作机构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及街道居民议事会成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十)做好街道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十一)加强人大代表履职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坚持“代表进网格”,组织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对其履职情况的评议和监督(十二)落实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要求,健全工作制度,做到区人大代表和街道居民议事会成员全覆盖进站、全员“亮身份”,有效组织实施“周三代表有约”、国家机关和人大代表进站活动,制定全年活动计划;(十三)提升“一街一品牌”质效,完成调研课题创新亮点项目1-2个;(十四)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列入2025年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监督计划的项目,各负责部门要按照监督法等有关规定要求,高标准落实,高质量推进,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同时,常委会可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形势任务的变化,适时对监督工作计划作必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