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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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4日温州市龙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4年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创新运用监督方式方法,打造人大监督硬核成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温州湾、龙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4年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特殊建筑拆迁安置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及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五)审议区政府关于龙湾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六)审议区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九)审议区政府关于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十)审议各街道人大工委关于2023年度工作情况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十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数据得地”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十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安置提速工作情况的报告;(十三)审议区公检法司机关关于加强中小微企业司法保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十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十五)听取和审议副区长履职报告;(十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十七)听取和审议“两官”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员额检察官);(十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长领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十九)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二十)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华侨、归侨侨眷作用发挥工作情况的报告;(二十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二十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综合交通建设情况的报告;(二十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二十四)审议区政府关于“农业双强”行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二十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二十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大罗山区块开发情况的报告;(二十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情况的报告;(二十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二十九)听取和审议关于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推进情况的报告;(三十)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未来社区”建设及运营情况的报告;(三十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十二)听取和审议区公检法司机关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情况的报告;(三十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的报告;(三十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度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三十五)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职报告;(三十六)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关于区九届人大以来暨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十七)审议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三十八)市人大代表述职。 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和《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及《关于深入实施“一号改革工程”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决定》落实情况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技进步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一法两条例”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决算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三)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表决重点部门预算(草案)。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从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区政府、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强对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巩固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成果,进一步强化街道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做好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加大审查纠错的力度和刚性,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地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继续健全第三方协助审查工作机制,更好完善规范性文件会审工作制度。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扎实开展。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宣传力度,讲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备案审查故事。 五、区人大常委会交办各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清单 (一)听取讨论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报告;(二)听取讨论街道办事处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三)听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履职情况报告;(四)听取街道办事处专项工作情况报告;(五)组织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开展监督;(六)组织对街道办事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七)做好街道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选举等工作;(八)常态化开展“代表亮身份”“代表进网格”“代表在行动”等专项活动,组织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九)组织对部门派驻街道的站、所开展工作评议;(十)深化基层单元建设,推动数字赋能,常态化开展“周三代表有约”、国家机关进站等活动,形成“一站一品”工作格局;(十一)完成调研课题1-2个以及创新亮点项目2-3个;(十二)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列入2024年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监督计划的项目,各负责部门要按照监督法等有关规定要求,高标准落实,高质量推进,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同时,常委会可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形势任务的变化,适时对监督工作计划作必要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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