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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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0日温州市龙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3年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中国式现代化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按照区委九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龙湾实践,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龙湾样板,高水平建设温州湾新区,加快打造“一区五城”,建设活力、美丽、幸福新龙湾,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龙湾新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2023年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未来社区”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区公检法司机关关于加强中小微企业司法保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农业双强”行动落实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及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九)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2021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十)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大招商、招大商”攻坚行动推进情况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十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东部枢纽新城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十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十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十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的报告;(十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拆后土地综合利用情况的报告;(十六)听取和审议“两官”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十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长领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十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文旅融合发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十九)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二十)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安置提速工作情况的报告;(二十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城建与环保类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二十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家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情况的报告;(二十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二十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家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情况的报告;(二十五)听取和审议区民宗局关于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二十六)听取和审议区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二十七)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报告;(二十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二十九)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三十)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十一)听取和审议区监委关于专项工作的报告;(三十二)审议各街道人大工委关于2022年度工作情况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三十三)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职报告;(三十四)市人大代表述职。 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和《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三)审议区政府关于节约能源“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及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决算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三)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表决重点部门预算(草案)。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从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强对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开展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向街道延伸。认真做好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加大审查纠错的力度和刚性,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地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继续健全第三方协助审查工作机制,更好完善规范性文件会审工作制度。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扎实开展。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宣传力度,讲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备案审查故事。 五、区人大常委会交办各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清单 (一)听取讨论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报告;(二)听取讨论街道办事处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三)听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履职情况报告;(四)听取街道办事处专项工作情况报告;(五)组织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开展监督;(六)组织对街道办事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七)做好街道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选举等工作;(八)常态化开展“代表亮身份”“代表进网格”“代表在行动”等专项活动,组织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九)组织对部门派驻街道的站、所开展工作评议;(十)深化基层单元建设,推动数字赋能,常态化开展“周三代表有约”、国家机关进站等活动,形成“一站一品”工作格局;(十一)完成调研课题1-2个以及创新亮点项目2-3个;(十二)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列入2023年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监督计划的项目,各负责部门要按照监督法等有关规定要求,高标准落实,高质量推进,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同时,常委会可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形势任务的变化,适时对监督工作计划作必要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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