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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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8日温州市龙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2年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第九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力依法履职,聚合代表力量,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全力推进温州湾新区建设,加快打造“一区五城”,建设活力、美丽、幸福新龙湾,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奋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龙湾样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2年常委会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大招商、招大商”攻坚行动推进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东部枢纽新城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文旅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未来社区”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及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及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九)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首位战略打造浙南科创新城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十)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十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十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十三)听取和审议区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十四)听取和审议区公检法司机关关于落实以刑事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十五)审议区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十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十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十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十九)审议各街道人大工委关于2021年度工作情况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二十)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职报告;(二十一)市人大代表述职。 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节约能源“一法一办法”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及村社融合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工作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七)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决算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三)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表决重点部门预算(草案)。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着力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向主任会议汇报备案审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组织修订《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继续推进第三方参与审查工作机制、规范性文件会审机制等,积极开展主动审查、专项审查,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五、区人大常委会交办各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清单 (一)听取讨论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报告;(二)听取讨论街道办事处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三)听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履职情况报告;(四)听取街道办事处专项工作情况报告;(五)组织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开展监督;(六)组织对街道办事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七)做好街道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选举等工作;(八)做好街道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网格化联系选民工作,组织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九)组织对部门派驻街道的站、所开展工作评议;(十)深化代表联络站建设,拓展联络站功能,形成“一站一品”工作格局;(十一)完成调研课题1-2个以及创新亮点项目2-3个;(十二)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常委会可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形势任务的变化,适时对监督工作计划作必要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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