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街道议政会的实践与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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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周 赞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指出,“为民办实事,重在落实,贵在坚持。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情于民,做到让人民群众参与,让人民群众做主,让人民群众受益,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民办实事即民生实事项目,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直接体现。浙江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市、县(市、区)、乡(镇)四级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即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同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以投票表决方式差额决定正式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收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真正让民生实事从“为民做主”变成了“由民做主”。但是,街道没有同级人大代表,也没有人代会,如何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确定街道民生实事项目呢?为此,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探索推行街道议政会,把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延伸到街道层面,实行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会商制,真正把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所忧的事办好,更加广泛、更多层次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背景: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龙湾区是温州市四大城区之一,户籍人口33.14万,常住人口78.74万,土地面积323.09平方公里,下辖10个街道,其中4个街道成建制委托给浙南产业集聚区管理。2017年9月以来,龙湾区10个街道全面推行街道议政会,在全市率先实现街道议政会全覆盖。街道议政会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参与经济社会管理和监督,会商确定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事项,是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为填补街道本级无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的空白,进一步加强街道人大工作和基层民主监督而建立的一种监督新形式,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一)推行街道议政会,是深化基层民主实践的有效形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多次强调要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2011年,龙湾区进行了区划调整,并且镇全部改为街道。因街道没有同级人大代表,也没有人代会,带来了人大监督“缺位”、民意反映“断层”、民主渠道“缺失”的不足,在街道如何发展基层民主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尝试建立街道议政会,最早于2009年初在海滨街道开展试点工作,之后在其他4个街道相继实行,其中海滨、永中、永兴延续至今,已经是第三届议政会。街道议政会让人民群众通过制度渠道参与公共决策,促进政府决策和群众意愿的对接,在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推行街道议政会,是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对人大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中央、省市区委高度重视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2015年中央出台《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委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 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的意见》、《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 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温州市委、龙湾区委也制定出台相关文件,都对加强基层人大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但是,由于当前街道人大机构法律地位不明确,工作职能不明晰,虽然各街道都设立人大工委,配备了专职主任和副主任,工作却缺乏有效的履职方式和抓手,导致作用发挥不明显,成为基层人大工作中的短板。推行街道议政会是认真贯彻了中央和省市委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解决街道人大工委和辖区代表履职难的问题,有利于夯实基层人大工作基础。 (三)推行街道议政会,是落实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的现实需要。2017年,省、市委和省、市人大常委会全面部署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并要求街道采取会商、合议等形式,确定民生实事项目。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街道开展专题调研,反复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最终确定采取街道议政会会商(投票)民生实事项目的形式。2017年9月,区人大常委会在总结部分街道议政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向区委建议推广街道议政会制度,并协助区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街道议政会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区、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决(会商)制工作的意见(试行)》,委托管理的4个街道,由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发文实施,至此在10个街道全面推行街道议政会,并明确以街道议政会形式会商确定街道民生实事项目,拓展社会主体的参与面,为人民群众参与重大决策与民主监督提供科学路径,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 二、举措:以“三个三”推进议政会工作 2018年1-3月份,龙湾区10个街道相继召开议政会会议。各街道议政会听取了街道办事处工作报告,会商投票出95项民生实事项目,项目总投资额达36亿余元。其中永兴街道召开的第三届议政会第一次会议,成为龙湾区首个通过议政会形式和温州市首个采取“电子投票”方式会商民生实事项目的街道,《温州日报》第一版曾对此进行了报道。2019年初,各街道相继召开了本届议政会第二次会议,会商产生了93项民生实事项目,总投资额15.6亿元,各街道现已进入项目监督阶段。在具体实践中,我们主要推行“三个三”的工作举措: (一)坚持三个到位,强化工作保障。一是组织领导到位。龙湾区委和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工委高度重视街道议政会和民生实事项目票决(会商)制工作,成立区级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对票决(会商)制工作作出决定。各街道党工委结合实际相应制定实施意见,为快速推进这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动员部署到位。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街道人大联席会议、专题工作部署会等,对议政会、会商制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在各街道党工委的重视支持下,街道人大工委牵头召开议政会筹备工作协调会,稳步推动工作开展。三是工作指导到位。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赴宁海县人大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组织人员精心编印“一本通”手册,对议政会方案意见、操作办法、会议流程、文本模板等作出明确规范;常委会班子成员分批赴各街道开展调研,指导做好议政会各项工作。 (二)突出三个重点,规范工作程序。一是确定议政会成员主体。我们明确“人大代表+民情代表”相结合的议政会成员架构模式,成员总人数为40-80人,以本辖区的各级人大代表为主,适当安排一定数量的各级党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和街道机关有关人员。议政会成员的产生采用民主推荐制,由村两委、有关单位按照名额分配方案向街道人大工委推荐人选,经初审、公示、复审,最终由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并发文公布,人大代表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直接确定为议政会成员,一届任期五年,与区人代会同步换届。二是注重工作流程规范性。街道议政会会议时间可安排一天,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安排听取街道办事处工作报告、民生实事项目有关情况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预算报告;之后各小组分组讨论报告内容,会商本年度街道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出书面建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会商办法、监票计票人名单,并投票产生本年度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会后交办议政会成员建议,并开展视察监督活动。三是抓好项目会商环节。议政会成员全程参与民生实事项目征集遴选、会商投票、监督评估等各环节,其中候选项目在充分讨论会商的基础上,通过大会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最终确定为正式项目,交街道办事处实施;下年度的街道议政会听取和审议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纳入街道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三)建立三项机制,助推工作落实。一是议政会办会机制。议政会受街道党工委领导,由街道人大工委召集,通常一年召开两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会议。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时向议政会成员反馈。二是建议办理机制。议政会成员所提的建议由街道人大工委梳理汇总后,交由街道办事处和部门站所办理,一般要求在三个月之内办结答复,办理结果在下次议政会会议上通报;对一些非属街道职权需上级办理的,通过市、区人大代表以议案、建议的形式向上级人代会提出。2018年各街道收到议政会成员建议84件,都在规定时限内得到答复,其中年底前已解决的79项,占94.1%,其余需要跨年度完成的项目在今年议政会上作出了说明。2019年各街道共收到议政会成员建议143件,都已分解到各街道相关科室、站所办理。三是项目监督机制。街道人大工委制定民生实事项目监督方案,成立监督小组,将项目完成目标横向分解到各责任部门,纵向落实到每个时间节点,通过每季度督进度、每半年听汇报、年度满意度测评的方式,实行全过程督查。 三、成效:推动决策民主,实现工作延伸 通过前几年的试点和前阶段的工作实践,龙湾区建立和推广街道议政会取得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动街道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虽然名义上不是一级国家政权,但担负着繁重的行政管理任务,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层行政组织,其职能、人员配置和机构设置与镇政府没有实质区别,所不同的是街道不召开人代会,缺乏群众议政的平台。街道议政会在街道与群众之间构建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渠道。通过街道议政会平台,引导辖区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参政议政,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增进了群众对街道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也为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和管理公共事务搭建了制度载体,有利于推进街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有助于形成政府、干部和群众同心合力、创业干事的良好氛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街道议政会工作,都非常重视和支持。 (二)推进民生实事项目有效落实。议政会成员把群众反映最多、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项目反映上来,并通过投票确定。实践证明,经议政会会商确定的项目当地群众认可度高、参与面广、项目推进顺利,真正使民生实事项目成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谐工程。2018年度95项民生实事项目全部完成,其中在今年各街道议政会对项目的满意度测评中,满意89项、基本满意6项、不满意的没有。目前,2019年93项街道民生实事项目进展顺利。各街道人大工委积极创新,监督落实民生实事项目。如永兴街道人大工委实行“三分三定”监督方法(分组、分线、分类,定人、定时、定点),永中街道人大工委采取专项组和联络站联合监督方式,海滨街道人大工委开展“四个一”活动(一组一项目、一月一督查、一季一例会、一年一评价),星海街道人大工委推行议政会成员挂牌督办机制,沙城街道实行“清单式”认领督办机制等,确保会商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真正落地见效、造福于民。 (三)加强和改进了街道人大工作。从以往工作来看,街道人大工委局限于联系代表、组织视察检查、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等,其他工作开展不多,职能作用体现不够。街道人大工委通过议政会平台,听取办事处工作报告、会商民生实事、督办意见建议,推动街道办事处和部门站所落实工作、解决问题,履职方式由“虚”转“实”,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力度加大,实效更加明显,真正把街道人大工作做实、做深、做活,实现了人大工作在街道的延伸和拓展,有力推进了街道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四、建议:丰富议政内容,促进常态运行 街道议政会工作是一项“摸着石头过河”的创新性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健全和完善。通过我区议政会工作实践,下步有几项工作需要完善。 (一)议政内容可以更加丰富。灵活选择会议议题,在听取街道办事处半年度或年度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可以增加听取重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综治等专项工作报告;既可以听取街道办事处工作报告,也可以听取基层站所工作报告。今年,我们在去年各街道议政会实施的基础上,就增加了听取和审议街道办事处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19年度街道预算报告等议题,不断拓展基层民主治理的内容。 (二)议政会成员素质需要加强。议政会成员的履职能力高低,不但直接影响议政会作用的发挥,而且直接关系到街道人大工作的水平。可以将议政会成员的学习培训纳入街道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计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对人大代表的培训计划中,组织开展法律政策、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建议意见撰写等专题培训,提高参政议政水平。保障议政会成员的知情权,及时向议政会成员通报重点工作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让议政会成员了解掌握街道各项工作,夯实议政工作基础,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三)闭会期间活动还需常态化。议政会的作用不应停留在会议期间和建议办理,尤其是当前全体大会召开次数不多的情况下,组织议政会成员开展闭会期间活动,就显得更加重要。可以采取小组或个人形式,通过日常基层走访、结对联系、小组活动等,对街道内重点、热点问题进行实地考察和专题调研;也可以邀请议政会成员列席街道办事处比较重大的会议和活动,参与重点项目的立项、招标、验收等,更好地发挥议政会成员的作用。 街道议政会是在党委的领导下,在现行的街道体制下,加强人大工作和基层民主建设的一项创新,通过街道议政会会商民生实事项目,由“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让“政府的事”成为“大家的事”,有力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下一步,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加强研究,不断探索实践,完善工作机制,使街道议政会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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