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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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3日温州市龙湾区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聚焦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加快推进“三大转型”,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区作出积极贡献。 2017年常委会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浙南科技城建设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大拆大整”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关于做好城中村改造相关工作的议案》调研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劣V类水质消除及“五水共治”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综合交通建设情况的报告;(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九)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报告;(十)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海洋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的报告; (十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报告;(十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十三)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决算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审查表决2018年重点部门预算(草案);(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部门工作评议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工作评议的试行办法规定,对区教育局、区农林局、市地方税务局龙湾分局进行评议,评议意见和满意度测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评议对象。 五、“两官”履职评议 对区法院部分现任法官开展履职评议,继续跟踪监督区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履职评议意见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司法工作监督,规范“两官”履职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六、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严格按照监督法和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坚持接受报备和主动审查相结合,切实做好对区“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七、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人大工委监督议题 (一)听取1-2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二)听取街道办事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三)听取街道1-2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四)对1-2个部门站、所进行工作评议。 对列入2017年常委会监督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按照监督法和监督条例的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调研,认真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同时,常委会可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形势任务的变化,适时对监督工作计划作必要调整。 2017年度温州市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要议题安排表 (2017年2月23日温州市龙湾区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7年度温州市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任会议议题安排表 (2017年2月23日温州市龙湾区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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