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日温州市龙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决定,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丹代理区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