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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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在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首次开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对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度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等三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质量,增强常委会监督工作实效,龙湾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开拓创新,专门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的工作方案》。将对今后所有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其进行赋分。对于满意度测评不达标,区人大常委会将启动二次监督程序,持续跟踪督促,直至达到满意效果。 开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是促进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有效方法,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举措,着力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把审议意见真正办实办好、落地落细,让审议意见督办从“柔性”转变为“刚性”,进一步形成监督工作闭环。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强化工作方案落实,加大审议意见督办力度,着力提升人大监督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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