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近期拟任人员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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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现将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拟任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如组织或个人认为拟任人员有情况需举报的,可向区人大常委会来信、来访或来电举报。凡以组织名义举报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提倡署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匿名信一般不予受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联系科室: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地址:区行政管理中心10楼;邮编:325058;举报电话:86968819。
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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