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3日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周一富本人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周一富辞去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报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