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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部署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时间:2020-03-24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应瑞新 字号:[ ]

 3月24日,省、市人大召开《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区人大设立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实况,并召开续会,就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赞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张光羽、陈文斌、林春霞、薛克风、姜法宏、王旭辉和区政府副区长王晓春参加会议。

《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是全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于2020年2月1日开始施行。据悉,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我区王茂法等4名省人大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关于制定《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的议案,有效推动了这首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的产生

周赞主任指出,《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破解当前制约我民营经济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振民营企业家面对复杂形势的信心,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及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单位、街道要充分认识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务实的作风,发挥自身职能,加强组织协调,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周赞主任强调,各部门、街道要立足各自职能职责,紧贴我区民营企业发展实际,在致力推动《条例》落地见效上下功夫,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条例》具体内容。要贯彻落实《条例》与开展“三强两促”“三服务”等活动相结合,既要让企业明晰促进举措,又要让企业掌握负面清单,通过多方联动相互补台,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做深做透《条例》宣传贯彻各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涉企工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条例》宣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人大代表要发挥来自基层优势,倾听各方意见建议,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督促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发展难题,促进我区民营经济大发展大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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