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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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8日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区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化法律监督新格局,落实改革创新新要求,打造检察工作新品牌,提升检察队伍新形象,以勇当排头兵的姿态,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坚定不移推进龙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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