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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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8日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梅山群检察长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区委八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强检察监督工作,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高质量推进“五个中心”建设、加快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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