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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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3日温州市龙湾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6年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在中共龙湾区委的领导下,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做好各项工作,着力推动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2016年常委会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浙南科技城建设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时尚商圈建设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情况的报告;(八)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五水共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九)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十)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十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及专题询问问题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决算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5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15年区本级财政决算;(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5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审查表决2017年重点部门预算(草案);(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5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部门工作评议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工作评议的试行办法规定,对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评议,评议意见和满意度测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评议对象。 五、“两官”履职评议 对区检察院部分现任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继续跟踪监督区法院部分法官履职评议意见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司法工作监督,规范“两官”履职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六、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严格按照监督法和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坚持接受报备和主动审查相结合,切实做好对区“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七、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人大工委监督议题 (一)听取1-2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二)听取街道办事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三)听取街道1-2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四)对1-2个部门站、所进行工作评议。 对列入2016年常委会监督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按照监督法和监督条例的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调研,认真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同时,常委会可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形势任务的变化,适时对监督工作计划作必要调整。
2016年度龙湾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要议题安排表 (2016年2月23日温州市龙湾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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